滦南县位于河北省东北部滦河冲积平原,北界滦州市,南濒渤海,东北与昌黎县隔滦河相望,东与乐亭县接壤,西北与唐山市古冶区交界,西与唐山市丰南区相连,南与唐山市曹妃甸区毗邻。
滦南县虽然建置较晚,但境地历史悠久。早在新石器时代,这里就有人类劳作生息并创造了灿烂的远古文化。西周时期,县地属孤竹国。战国时期,属燕国。秦朝,属辽西郡。两汉及魏晋时期,属辽西郡海阳县。南北朝时期,先后属北齐的海阳县和肥如县。隋时,属新昌、卢龙。唐开元二十八年(740年),析卢龙置马城县,属平州,治所在县地东北部的马城村,遗址尚存。这是滦南境内最早设置的县级建制。辽、金时期,县地属滦州永安军,滦州之名始此。元至元四年(1267年),省马城入义丰、乐亭,县地属永平路滦州。明代,滦州属北平行省平州府、京师省永平府,县地属滦州。清代,基本上沿袭明代建置,将原京师省改为直隶省,县地属直隶省永平府滦州。
中华民国时期,1912年县地属直隶省津海道滦县;1928年撤销津海道,改直隶省为河北省。1935年12月,殷汝耕成立“冀东防共自治政府”,辖京东22县,县地属滦榆区。
滦南县的由来,非因滦县地域广阔,划为两县分而置之。而是在漫长而又艰苦卓绝的抗日战争、解放战争中,随着路南地区抗日根据地的全面开辟,逐步发展建立起来的。抗日战争时期,县境基本上是伪政权与抗日民主政权并存。1937年卢沟桥事变发生,县地沦陷,属冀东道尹公署所辖。1938年7月冀东武装抗日暴动后,建立了昌(黎)滦(县)乐(亭)抗日联合县,县地属之。1938年秋,冀东抗日主力部队和暴动队伍西撤,抗日联合政府撤销,县地再属滦县。1939年7月,建立迁(安)滦(县)卢(龙)办事处(县级),县地属之。1942年8月,撤销迁滦卢办事处,建立丰(润)滦(县)昌(黎)乐(亭)联合县,县地属之。1943年7月,在丰(润)滦(县)昌(黎)乐(亭)联合县第三、第四总区基础上建立丰(润)滦(县)联合县,县地属之。1945年5月,丰滦联合县改称滦县。1946年5月18日,冀东区党委按照上级指示精神取消联合县制,恢复战前单一县制,以倴城为中心的滦县(今之滦州市当时称滦北县)改称滦南县(时滦北县、滦西县并称滦县),佐公署驻地倴城,倴城开始成为县治。这是历史上第一次出现滦南县的称谓。
1946年12月12日,国民党军队占领倴城。1947年2月,国民政府在倴城建立滦宁县,下辖倴城、胡各庄、司各庄、柏各庄4个区。1948年6月17日,滦南全境解放,滦宁县自然消亡。1949年8月,建立唐山专署,滦南县为其所辖。
1949年10月1日后,滦南依然隶属于唐山专署。1954年7月,撤销滦南县建制,县地并入滦县。1958年11月,撤销滦县建制,建立唐山市滦州区、柏各庄区(原柏各庄农场)。原滦南县境内的7个公社分属滦州区、柏各庄区和乐亭县。1961年,公社体制改革,规模缩小。划归滦州区、乐亭县和柏各庄区的7个公社改建为33个公社。同年,将柏各庄区所辖的8个公社和乐亭县所辖的3个公社划归丰南县。1962年1月,将油盘庄公社划分为油盘庄、邢洪林2个公社。1962年8月20日,经河北省人民委员会第20次会议通过,报请国务院第117次会议批准,恢复滦南县建制,曾隶属滦县、乐亭、丰南的34个公社归滦南县所辖。1963年1月1日,中共滦南县委、滦南县人民委员会正式行文办公,机关驻地倴城。全县时有8个工委(办事处),34个公社,593个大队,3070个生产队;耕地1130055亩;104903户,392031人。
1968年,唐山地区专员公署撤销,建立唐山地区革命委员会,县地属之。1978年,唐山地区革命委员会撤销,改称唐山地区行政公署,县地属之。1983年5月,唐山地区行政公署撤销,实行市管县体制,滦南县归唐山市所辖。后经公社改乡、撤乡并镇,2005年底全县共辖17个镇、594个行政村。2010年柳赞镇由曹妃甸新区托管,2012年柳赞镇划入曹妃甸区。至2018年底,全县人口57.1万,国土面积1483平方公里,辖16个镇、1个街道、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,589个行政村和18个居委会。
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,这片热土与共和国一起成长壮大。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,滦南人民解放思想,锐意进取,全县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。2006年,滦南县域经济综合实力跃居河北省第19位,之后一直保持全省30强,并先后荣获全国文化先进县、国家园林县城、国家卫生县城、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、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县、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、全国平安渔业示范县、中国绿色生态蔬菜示范县、中国生态农业先进县、全国县域经济强县、全国法治县创建先进单位、全国绿化模范单位等称号,成为一颗耀眼的渤海明珠。
滦南田建国来源:公众号镜由心声
原标题:《【史海钩沉】追根溯源话滦南!》